1.本校無線網路主要使用對象如下

(1)本校教職員工

(2)本市教職員工

(3)以加入教育部 TanetRoaming 無線漫遊之成員。

(4)本校學生

2.本校無線網路統一加入高雄市資訊教育中心控管機制,所有控管規則統一由資訊教育中心訂定,若違反該規則者斷線 24 小時。

3.嚴禁私下架設無線基地台,若經發現立即阻斷其網路連線,並告知其所必須擔負的資安責任。

4.訪客、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須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請向資訊組提出申請方可使用。

5.校園無線網路嚴禁使用 p2p 軟體,一經發現,資訊教育中心將阻斷使用權限 24 小時,若為累犯,則列入黑名單,永不開放。

6.資訊小組協助建置之教學用WIFI僅於上課時間開放使用,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五 07:30~16:30

7.教師若因教學需要,必須給予學生使用無線網路之權限,請向資訊組提出申請,在教師監督下於特定時間、地點上網。

8. 禁止使用無線網路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前述行為包括散 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及其他相關不法情事。若有惡意攻擊他人電腦等 重大違規,足以影響網路通訊品質時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