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案活動計畫重要資訊摘要如下,餘請詳閱計畫:
(一)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2、承辦單位:路竹區蔡文國小、三民區鼎金國小、苓雅區凱旋國小、小港區華山國小、旗山區旗山國小、鳳山區中正國小。
(二)參加對象:本市轄屬國民小學均可報名參加。
(三)報名:請參賽學校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完成Google報名表單填寫(https://forms.gle/kJ1PrxPxEgqykey29)及上傳報名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領隊會議時間: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線上會議室(https://meet.google.com/cke-knxz-srh),參賽學校得自由參加。請學校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四、比賽組隊及各區分組標準:
(一) 以學校為單位,自行遴選學生參賽,學生不限同一班,
得跨年級併班報名,每校限報1隊參加。
(二) 報名組別依學生參賽人數分組,A組每隊正式選手人數為3人至8人,候補選手2人;B組每隊正式選手人數為9人至12人,候補選手2人。比賽當日超過報名正式選手人數、未填報於參賽名冊者不得參賽。
(三)指導教師人數至多4人,獎狀將根據各校報名表填寫的名單依序製作,請各校報名時務必確認指導老師姓名、順序是否正確。
五、獎勵:
(一) 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為特優,頒給學校、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2次,承辦人員4人各嘉獎1次。
(二) 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為優等,頒給學校、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2次,承辦人員3人各嘉獎1次。
(三) 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為甲等,頒給學校、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1次,承辦人員2人各嘉獎1次。
(四) 平均成績達69分以下為佳作,頒給學校、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1次,承辦人員1人嘉獎1次。
(五) 辦理本活動之主辦及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逕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案件處理要點暨該要點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
六、請學校本權責核予比賽當日出席人員及帶隊教師公(差)假登 記,課務自理。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領隊會議及 比賽當日亦請學校同意公(差)假登記。
七、另本案比賽偏鄉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申請安排交通車(如附件-派車單),其搭乘對象以參與
比賽之師生為主,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由學校於用車日兩週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
八、本案聯絡人:
(一)比賽活動計畫請洽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黃小姐,電話:(07)7104916。
(二)交通車相關事宜請依附件2列表逕洽各承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