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特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二、貴校(園)所屬教師如有意願者,請於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送報名表及相關個人資料l份至本局特殊教育科陳博文教師收,其餘事項詳如簡章。三、請貴校(園)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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