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高雄市特殊幼兒評估:特教幼兒評估工具 (一)研習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幼字
第1140012433號函規劃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學前教育相關教育人員認識「嬰幼兒全面發展
量表」、「嬰幼兒社會適應發展量表」及「幼兒情緒行為
量表」特殊教育評量工具之編製過程、施測方式及結果解
釋及鑑定的應用。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包含集中式特教班及
巡迴輔導班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包含園長、幼教教
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現職合格具教育、輔導、心理專長之教師或相關專業人
員。
(三)倘尚有名額,開放外縣市教師人員報名。
四、研習時間:114年4月19日(星期六)至114年4月20日(星期
日)。
五、研習地點: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四樓視聽中心(高雄市楠梓
區德民路211號)。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路徑: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
開啟查詢。請點選:高雄市、關鍵字「特教幼兒評估工具
(一)」查詢報名。
七、請參加本次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准予公假登記(課務自
理)及工作人員准予公差登記,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課
務自理)。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確認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之E-mail信箱是否正
確,以便寄發研習相關訊息。
(二)全程參加並通過三量表實作評量者,方能具備本測驗工
具之施測資格。
(三)本研習所需要測驗工具,由當天鑑定中心提供學員測驗
指導手冊和測驗題本。
(四)測驗工具由臺師大特教中心提供借用,請維護測驗工具
整潔,勿畫記或是折損。
(五)為節能減碳環保生活,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餐具
(六)聯絡方式: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盧教師或朱
老師,電話:(07)262-4900分機57或58。
附件
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