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0660E號函辦理。
二、為普及教師數位載具應用能力,強化資訊知能,提供教師動手實作經驗,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以協助教師應用行動載具導入課堂教學。
三、旨揭研習請貴校核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教研組張專員,電話:(07)7260089分機116。